校属各部门: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基金项目”)。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可申报“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三个定位”“思政课研究”“青年人才基础研究”四个专项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请评审书(模板见附件2)封面进行选择。申请人须为学校教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其中“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6岁,即出生时间应在1990年12月及以后。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主持并组织该项目的研究工作,对项目研究过程及项目的完成全面负责。
(二)项目经费
每类项目资助1万元/项。
二、 研究周期
教育厅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项目执行期达到1年,且满足结题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申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名称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多个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主持工作。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
四、申报方式
申请者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申请活页》(附件3)、《XX部门申报明细表》(附件4)。
五、结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等,教育厅项目均应标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2. 申请结题,需完成一篇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以及围绕本课题内容形成以下成果之一: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独立)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我校认定的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2)项目负责人领衔撰写的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项目负责人独立或第一作者出版1部学术著作;
(4)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奖励。
六、我校申报时间要求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6年12月4日上午11点以前将本单位教师的申请材料收齐,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致远楼109室)。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完善相应签字(附件材料和申报书装订在一起,标注页码);申请活页一式5份(A3双面印制);汇总的《XX部门申报明细表》一式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电子邮箱:yncjzk@ynufe.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