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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5点击: 发布人:科技处

校属各部门: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简称《通告》)(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附件2)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项目申请相关事项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填报

2026年度所有类型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所需各种附件材料一并扫描上传,不接受离线填报。为保证我校申请工作正常开展,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见“申请书辅导与审核”具体要求)

2026年度将继续试点开展分类申请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请严格按照基金委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研究属性一栏。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申请和限项的规定

特别需要指出: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申请人严格做好本人及项目参与人的限项检查,其他有关限项规定请参照《指南》,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对限项具体问题的解答https://www.nsfc.gov.cn/p1/2961/2962/3644/xx.html。

三、辅导论证

各部门科研秘书收集本部门老师的申请书,于2026年2月27日11:00,将申请项目清单(附件5)和申请书(水印为(草稿)请于提交后重新下载PDF正式稿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清单以学院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以老师姓名命名后放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特别说明,若老师自行设计、或者任意修改申报书格式,科技处将不予受理。科技处拟于2026年2月28日以后,组织专家“一对一”、“面对面”辅导,有针对性打磨文本,提高基金申报质量。请相关老师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参加。

申报人若不参加相关辅导论证,由于申报书论证不严谨、结构不合理、思路不清晰等问题学校不予推荐。

四、申请书形式审查

(一)申请书形审(各学院组织)

各部门于2026年2月27日根据形审明细清单内容(附件3)统一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要求在形式审查反馈表(附件4)“形审问题”一栏,填写每位老师的形审问题,并于2026年34日14时前将形式审查反馈表(附件4纸质版(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盖章)交至科技处。

(二)申请书形审(科技处组织)

科技处将于2026年34日-6日,3月9-12日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审不通过的项目,反馈至各部门,请老师务必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五、接收与审核

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3月17日(周二)17:00关闭。为保证上传成功,审核有效,请各申请人务必将修改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网上信息系统中提交(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版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

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未接收”,则表示已通过学校审核。

六、其他个人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请书填报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附件7)及相关类型项目要求,于202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有境内合作单位的项目,建议在申请阶段盖好合作单位章(2份),申请人留存。如有境外人员参与申报,建议在申请阶段填写《知情同意书》并上传至附件。

关于ISIS账户信息

如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且在原单位申请过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则原账号登录即可,登录后在个人信息界面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即可。

如忘记密码,可使用ISIS系统登录界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相关信息。

未注册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国家自科信息登录申请表》(附件6),于2026年1月1611时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校科技处自科管理邮箱申请开户

鉴于近来很多国家自科项目负责人收不到自科系统发送的邮件,基金委建议大家使用单位邮箱,不建议使用网络邮箱(如sina、yahoo、hotmail、outlook)。

(三)关于科研诚信要求

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防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形成,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指南》中对申请人及申报书中研究内容的相关规定,如实撰写申报书。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指南》。

七、各部门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和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不按时提交申请给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未经院、校两级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南院致远楼109

电子邮箱:yncjzk@ynufe.edu.cn


附件1:《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1/content_6986948.htm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反馈表

附件5:《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附件6:《国家自科信息登录申请表》

附件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81899.htm